海南四季美景依旧:白沙蓝天,椰风海韵,花香鸟语。
但海南不再清静,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热浪中,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化的背景下,纠纷与诉讼同样急剧增加:2008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分别是49964件、59882件、61284件、66060件……蹿升的数字考验着海南法院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而一个个特色法庭的建设,就是海南法院在新形势下的一次次快捷出手和一幅幅亮丽作品。
从2002年4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首创旅游巡回法庭至今,海南已经建设成由旅游巡回法庭、交通法庭、少年审判法庭、医疗法庭、环保法庭、“瓜菜法庭”、“渔排法庭”组成的完整的特色法庭体系。
海口:专业法庭管辖跨区类案
采访前,只知海南的特色法庭体系完整。到了海口,方知其特色法庭不仅“品种”多,而且具备“机制”性:集中管辖全市的相关诉讼案件;有独立编制。
的确,海口的特色法庭是整个海南特色法庭中浓墨重彩的“四笔”:
“第一笔”是交通法庭的成立。2008年8月8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海南省成立了首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对全市四个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实行统一管辖。去年10月26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办公场地由原来的琼山区搬迁到龙华区的海口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驻地,与市交警支队的事故处理大队同一栋楼办公。这样,一旦交警对认定事故责任后调解不成的,直接把当事人引向法庭;法庭及时进行立案审理,根据案情可在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实现了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决的直接对接。
“第二笔”是少年法庭的成立。2010年11月30日,秀英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对全市四个区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统一管辖。自成立以来,其在运行中形成圆桌审判、诉审三分开(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羁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特殊诉讼参与人(聘请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和社会调查员参加诉讼,提出处理意见)、法庭教育、回访帮教五大特色,分别发挥了淡化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有效避免未成年犯与成年犯“交叉感染”、准确定罪量刑等作用,凸显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
“第三笔”是医疗纠纷法庭的成立。为解决医疗纠纷诉讼中证据认定难、审理周期长、矛盾化解难、法律适用难四大主要难题,在省高院和美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同意下,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法庭于去年11月1日挂牌成立,负责海口市医疗纠纷的一审案件,并对调解委员会的医患调解进行法律确认。美兰医疗纠纷法庭在实践中形成两个特色:一是建立独立的网络立案与调解通道,由医疗法庭设置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案件方式,通过互联网络传输给各医院;一旦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可通过网络系统将协议内容及时传输给医疗法庭,医疗法庭进行法律审查,并对其调解内容予以法律指导,使之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制作调解书即时送达给双方。至目前,美兰医疗纠纷法庭已通过网络视频调解案件5宗。二是将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由医疗纠纷法庭统一委托进行,从而提高该类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当事人服判息讼的效果。
“第四笔”则正在挥毫,就是在琼山区法院设立环保法庭。目前,海南高院和相关地方机构编制委员会已经批准该法庭设立,而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介绍,该庭将于上半年挂牌成立。三亚:“旅游法庭”巡回度假天堂
1月25日上午10时,四川游客谭某一行3人在亚龙湾森林公园度假区内游玩时,被景区内照相的商贩刘某拍照,刘某当时声明免费。但等洗出照片后,刘某却向谭某等3人强行索要10元钱劳务费及照片工本费,导致双方发生争执。负责景区内发放宣传手册的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海藤桥法庭书记员蒲清青发现后,立即打电话给在约1公里外接待咨询的杜鹏辉庭长。杜鹏辉赶到现场,经询问,了解到谭某等3位游客对刘某拍摄的照片质量还是比较满意的,但就是不能接受这种欺骗行为。经过杜鹏辉对双方的劝解,刘某对谭某等3位游客当面道歉,并分别退还谭某等3位游客除冲洗费外多收的5元钱,共计15元,谭某等3位游客当即表示接受。
这是去年以来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处理旅游诉讼案件80起中的一起。
在度假天堂三亚,在天涯海角、亚龙湾、鹿回头、南山、大小洞天等景区,城郊法院两部颇有特色的依维柯轿车,在不停地穿梭——这是2010年8月三亚市委政法委给城郊法院特批专款78万元购买的两辆巡回审判车。同年12月,该院根据巡回审判的需要,把车厢改装成小法庭,配备直流逆转交流电设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2011年春节黄金周,这两台多功能巡回审判车投入办案使用,调处旅游诉讼案件68宗,启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处理旅游非诉案件12宗。
在全国首创、成立于2002年4月的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办案值班人员以3个人民法庭法官为主力,轮流安排院机关审判庭少数审判人员及院长、副院长组成,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和其他法定节日的旅游旺季,旅游巡回法庭的法官及其辅助人员都要从上午9时到下午5时在景区设点值班,中餐都在岗位上吃快餐。近10年来,他们风雨无阻。
法官的辛苦与成绩得到了当地领导的承认。两辆巡回审判车的配备大大改善了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条件。
不仅如此,2010年7月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批准城郊法院增设旅游审判庭,成为全省第一个定员定岗专门审理旅游纠纷案件的审判庭。该审判庭直接指导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2011年5月,旅游巡回法庭与刚成立一年多的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对接,快裁机制在优势互补中得到完善。
万宁:“瓜菜法庭”走进田间大棚
1月中旬,与冰封的北国不同,海南万宁的田间依然是生机勃勃,瓜果飘香,这里不仅有劳作的农民,也有法官的身影——他们是万宁“瓜菜法庭”的法官。
所谓“瓜菜法庭”,是法庭巡回办案、快捷处理纠纷的一种工作方式。
在万宁的兴隆、和乐等镇,农业资源丰富,是反季节瓜果种植、交易集中的地区。近年来,来这里购买热带农产品的外地客商迅速增加,蔬菜、瓜果贸易已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万宁法院针对这一实际,并根据法庭地处瓜菜重镇的地理位置特点,要求相关法庭巡回办案,化解纠纷。
而和乐法庭和兴隆法庭则结合瓜菜生产基地农民活动特点,主动放弃节假日和夜间休息时间,根据辖区群众居住分散、农活季节繁忙等特点,利用假日、早上、晚上,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调处纠纷,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采取当场立案、当场开庭、当场调处、当场执行的速裁方式,及时化解矛盾。不久前,韩某、朱某、梁某因菠萝买卖合同纠纷,在星期日来到和乐法庭要求予以解决。考虑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乐法庭的法官急当事人所急,迅速召集人员赶到菠萝种植地。经了解,韩某与当地果农梁某签订合同,包销农民约35亩菠萝,后又转包给朱某。转包合同的内容是:韩某把包销的4万斤菠萝转包给朱某,并约定规格每个重2斤以上的菠萝1.03元/斤。合同签订后,果农组织民工摘果,但是民工未按合同约定的2斤/个摘果,所摘菠萝大小不一。装车时,朱某提出果农未按合同要求摘果,要求降价结算,韩某不同意,造成了纠纷的产生。另外,韩某尚欠果农梁某1000多元的菠萝款未付。和乐法庭的两位法官认真倾听三方当事人的陈述,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在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缓和了三位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他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均表示愿意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装车的菠萝以1元/斤结算;韩某把尚欠果农梁某的1000多元货款付给梁某。
近三年,和乐法庭和兴隆法庭每年平均审结瓜菜纠纷案件近88件,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无一引发上访。
陵水:“渔排法庭”驶入浮动村庄
海南陵水县新村镇渔港与美丽的风景旅游区南湾猴岛隔岸相望,海湾细浪连绵,渔港千舸候岸,蔚为壮观。
新村镇居民大部分以渔业为生,有些渔民几乎常年在渔排或者渔船上生活,被称为“海上居民”,而他们连绵的渔排被称为“浮动的村庄”。近年来,随着新村渔港渔业的蓬勃发展,因饵料交易、鲜鱼交易、合伙合同、渔排租赁合同等引起的民事纠纷时有发生。渔民上岸打官司既不方便又影响生产,诉讼难亟须解决。针对这种情况,为方便群众诉讼,新村人民法庭成立了新村渔排(巡回)法庭,巡回办案,息纷止争。
“渔排法庭”把握涉渔案件的特点,结合法律规定、乡村民俗、社情民意等,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矛盾化解在渔排上。如被告罗某拖欠原告林某等6人鱼款纠纷一案,原告在起诉时扬言,如法庭不能为他们讨个公道,就要跟被告火拼。此时,被告的求助电话也打到法庭,称原告家属已对其渔排上的财产实施搬、抢的行为。此类纠纷,如不及时化解,容易导致群体性流血事件。渔排法庭接报后,当机立断立即前往被告渔排开庭。开庭时,法官一边审案,一边说法,指出哪些过激行为属违法、犯了什么法、后果怎样。一席话说得原、被告双方连连点头,紧张气氛得到了缓和。最后,被告同意通过分期分批卖鱼,返还欠款。庭审时,围观渔民兄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渔排法庭”对涉渔纠纷,一律现场受理、立案,并排定开庭时间;对渔排法庭无法到达的角落,渔民可通过电话口头起诉。只要向法庭告知起诉对象、原因、目的,法庭就会预约开庭时间。例如,原告林陵三与被告韩亚妹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均为渔民,原告电话预约立案,并以被告急于卖鱼转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保全原、被告共有的渔排及渔排内几万成品鱼。渔排法庭的法官先是到渔港了解情况,获知原告经常赌博,欠下3万元债务,仅余下夫妻共有的几框渔排,夫妻感情濒临破裂,做好了离婚分割财产的准备。法官向原告阐明扣押财产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的养殖生产,产生对双方都不利的后果,并及时找到被告,在渔排上开庭调解。在法官的真情感召下,原告撤回了财产保全申请。该案经调解后,被告母亲为原告垫付了3万元以清偿所欠债务,原告深受感动,答应一定戒掉赌博恶习,好好养鱼,夫妻言归于好。
海南的特色法庭不只存在于上述四地,在文昌、琼海等地,各种特色法庭也在运行——它们共同呵护海南,亮丽海南……
(作者:罗 斌 严献文 许平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