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治良:坚持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人民法官为人民
董院长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认识法院在政治体制架构中的地位作用,充分发挥宪法法律赋予法院的审判职能,服务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二、是要深刻领会人民法院的职责,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守住公平正义底线。 三、是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坚决贯彻执行省高院司法为民30条措施,基层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人民法庭实行案件速裁速执,以当前开展的协助农信社依法清收贷款工作为契机,对简易民事纠纷,应当即收即调即执,当场解决问题。要根据农村当事人农忙农闲等作息特点,调整工作时间和方式方法,到田问地头,走乡入户,开展巡回办案,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坚实国际法治基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费缴纳繁琐的问题,在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单位一张公务卡,立案时先收取当事人现金,通过刷公务卡代其缴费后,再将现金交财务入账,避免群众来回奔波,一次完成立案手续,减少讼累。同时立案审查要特别注意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要严把立案。四、是要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分析人民法院不适应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问题,从而加以整改,加以改进,多管齐下,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以廉洁司法保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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